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小微企業發展,在財稅金融、營商環境、公共服務等方面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積極成效。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顯示,2013(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年份,下同)至2018年期間,我國中小微企業營商環境不斷改善,總量規模不斷擴大,產業分布更趨合理,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日益顯著。
一、中小微企業發展迅速,成為吸納社會就業主體
總量規模不斷擴大。2018年末,我國共有中小微企業法人單位[1]1807萬家,比2013年末增加966.4萬家,增長115%。占全部規模企業法人單位[2](以下簡稱全部企業)的99.8%,比2013年末提高了0.1個百分點。其中,中型企業23.9萬家,占比1.3%;小型企業239.2萬家,占比13.2 %;微型企業1543.9萬家,占比85.3%。
吸納就業作用明顯。2018年末,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人員23300.4萬人,比2013年末增加1206.8萬人,增長5.5%。占全部企業就業人員的比重為79.4%,比2013年末提高了0.1個百分點。擁有資產總計達到402.6萬億元,占全部企業資產總計的77.1%;全年營業收入達到188.2萬億元,占全部企業全年營業收入的68.2%。
二、營商環境不斷改善,私營企業潛力不斷激發
私營企業快速發展。2018年末,我國中小微私營企業有1526.5萬家,比2013年末增加954.6萬家,增長166.9%,占全部企業的84.4%,比2013年末提高了16.5個百分點。其中,私營有限責任公司1359.1萬家,占全部企業的75.1%,比2013年末增加了972.7萬家,增長251.8%,遠遠超出全部中小微企業法人單位同期增速。
內資企業占比有所提升。2018年末,我國中小微企業中,內資企業1786.4萬家,比2013年末增加了965.4萬家,占全部企業的98.9%,比2013年提高了1.2個百分點。
三、區域經濟協同發展,發展新格局顯現
中西部地區發展提速明顯。2018年末,中部地區中小微企業384.8萬家,比2013年末增加217.4萬家,增長129.9 %,占全部中小微企業的21.3%,比2013年末提高了1.4個百分點;西部地區中小微企業307.2萬家,比2013年末增加174.2萬家,增長131%,占全部中小微企業的17%,比2013年末提高了1.2個百分點。
東部地區依然保有優勢。2018年末,東部地區中小微企業1115.1萬家,占全部中小微企業的61.7%,比2013年末下降了2.6個百分點。但東部地區中小微企業經營效益好,仍然占有優勢,2018年,東部地區中小微企業平均營業收入1085.9萬元,分別比中部和西部地區高11.9%和12.1%。
四、信息技術類產業持續發展,產業分布更趨合理
信息技術相關產業占比小幅提升。2018年末,在我國全部中小微企業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91萬家,比2013年末增加69.3萬家,增長319.4%,占比為5.0%,比2013年末提高了2.4個百分點;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企業114.1萬家,比 2013年末增加81.5萬家,增長250%,占比6.3%,比2013年末提高了2.4個百分點。
制造業企業占比有所回落。2018年末,在我國全部中小微企業中有制造業企業324.3萬家,比2013年末增加100.1萬家,增長44.6%,占比為17.9%,比2013年末下降了8.7個百分點。
五、微型企業增速迅猛,發展空間較大
微型企業增速迅猛。2018年末,我國共有微型企業1543.9萬家,比2013年末增加929.1萬家,增長151.1%,是2013年末的2.5倍,占全部企業的比重為85.3%,比2013年末提高了12.4個百分點。中型企業比2013年末增長1.3%,小型企業比2013年末增長18.3%,都遠低于微型企業增速。
微型企業資金產值率相對較低。2018年末,微型企業的資金產值率[3]僅為26.2%,相當于大型企業的三分之一,也比中型、小型企業低30.3和29.1個百分點。微型企業實現全年人均營業收入49.1萬元,是中型企業人均營業收入的43.1%,是大型企業人均營業收入的33.9%。但微型企業數量龐大,生存能力強,推陳出新快,仍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注:
[1]中小微企業法人單位指的是在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中機構類型為企業,且單位規模登記為中型、小型和微型的法人單位。單位規模根據《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規定計算,根據辦法的適用范圍,在統計單位規模時,不含以下行業的單位:鐵路運輸業,金融業,房地產租賃經營,教育,衛生,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
[2]全部規模企業法人單位指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的企業法人單位,下同。
[3]資金產值率為營業收入與資產合計的比率。
(國家統計局普查中心)